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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赛 纪 律

1. 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自觉遵守竞赛作息时间和各项规定,保障竞赛的顺利进行。

2. 全体参赛人员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有不同意见和异议时,要通过领队按照程序向仲裁组书面申诉,不得无礼取闹,凡冲击裁判者,直接取消竞赛成绩。

3. 裁判人员必须尽职尽责,秉公执法,严禁徇私舞弊,如发现裁判有舞弊行为,将立即停止其裁判工作。

4.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服务,热情周到,确保各项竞赛圆满完成。

5. 各参赛队必须在指定区域、地点操作和休息。除裁判员、参赛队队员和指定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操作场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扰乱竞赛秩序。

6. 参赛队员及其携带的所有比赛装备一并进入隔离区,参赛队员和隔离组工作人员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7. 参赛队及隔离组工作人员在隔离区进入赛场前,不准收集有关竞赛信息,否则取消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8. 所有参赛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风格,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领导、尊重工作人员,认真全面完成竞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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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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