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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保处[2013]38号)

各系:
    年末将至,进入盗窃、火灾等案件的易发期,为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保障学院财产和师生人身财物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关于做好近一段时期高校安全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我院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系要切实加强期末阶段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一)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留宿外来人员,做到人离关电、关水、关门和关窗,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放寒假之前学生就寝、请假、校外住宿、来客来访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规范学生行为。
    (二)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开展防范降温、降雨、降雪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添衣保暖、预防流感,及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及时关注有身心疾病的学生,避免发生猝死或其他意外事件。
    (三)要切实加强教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关好门窗,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保教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四)要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的引导,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更要注意防止学生陷入各种非法传销组织。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班要召开年末安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方面的规定,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加强学院施工期间师生安全提示工作。
    (一)加强师生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校内交通规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和施工操作区域,以防发生意外。
    (二)提醒学生在参加体育课、课外活动、户外实训期间,服从老师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必须在施工围挡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并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切勿乱跑、乱逛或在施工场地附近逗留,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三)告知学生加强对自身学习生活场所的管理,留意和严防闲散、外来人员进入,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和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四)倡导学生提高自我素质涵养,注重文明礼节,相互尊重,友善待人,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施工场地设备。
    五、认真组织做好学生复习迎考工作。本学期已进入最后阶段,是全体同学集中复习和考试的时间,这是广大同学经过一个学期努力后展现学习成果的时候,同时也是对学生展开诚信教育和辅导员履行学习指导职能的重要时机,要教育学生遵守考试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要求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舞弊,同时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成绩,避免因考试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六、进一步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辖内办公室、实验室、机房、仓库、教室和学生公寓等场所用火用电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线路烧水,严禁使用电热毯、电暖气等违章电器,严禁使用蜡烛和烧纸等明火,防止学生因违规用电引发火灾。各系要对辖内设施和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七、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品安全管理。保管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物品的单位,要务必做好上述物品的保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存放、使用,做到万无一失。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要求执行,有学生独立进行科研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务必安排有关教师值班管理。
    八、做好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工作。要加强教职工机动车、摩托车进入校园的管理,车辆在校园内应低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并不得乱停乱放,办公区、教学区停车位有限,倡导学院的教职工规范停车,共同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同时,要持续做好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校园工作。
    九、做好学生放假前的相关工作。
    (一)应提前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寒假去向登记表》并在系部备档。辅导员需全面掌握每位学生的度假方式、度假目的地、度假行程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对情绪异常、不稳定的学生,应及时开展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不坐非法运营车辆;乘车途中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和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贴身放置,防止被盗;与陌生人交流一定要慎重,不要将自己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学院和家庭等信息告诉陌生人,尤其不能贪图小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十、加强参加实习或社会实践学生的管理。要告知参加实习或社会实践的同学,应了解实践地的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要提前学习防范各种灾害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和学院、家人联系;要尊重实践单位的领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院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各系应做好实习或社会实践的跟踪监管与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学院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异常情况,各系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迟报、漏报,各系组织大型活动应当事前申报、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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